(五)公示
1、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乌拉盖管理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录用
1、录用合同中应与录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录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每3个月结束后进行一次体能、技能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同时从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录用;
2、报考一、二类的人员,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要求可优先录用。
(1)有运动特长、技术专长;
(2)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
(3)退役消防指战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体检的,拟录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拟录用人员不服从安排的;
(4)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录用人员本人的。
六、工资待遇
参照《乌拉盖管理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锡乌党政办发〔2019〕2号)进行管理并执行薪酬待遇。
七、其他事项
1、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与招用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他人代办报名、考试等现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3、在本次招录各环节出现名额空缺的,依次进行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请考生务必在招录期间保持通讯工具的随时畅通。
4、公开招录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乌拉盖管理区门户网等媒体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5、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依法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未按时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由用人单位自行负责。
6、本次招录工作由管理区人社局和消防大队共同负责,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7、考生一经录用必须上岗,无特殊原因,放弃者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考生报名、笔试时必须佩戴口罩。
9、本简章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乌拉盖管理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开
招录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日
原标题:乌拉盖管理区公开招录消防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lgglq.gov.cn/wlg_info/zfxxgksx/202006/t20200601_2444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