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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40人)

2020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40人)

招聘平台 | 2020-06-03

为满足滨海新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对消防应急救援力量的需求,稳步提升辖区消防灭火救援战斗力,切实发挥政府专职消防员作为应急救援队伍有效补充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公安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滨海新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收事项如下:

一、 招聘人数、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数、岗位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报名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员 40 需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
(1990年6月1日-2002年6月1日之间出生);
有部队服役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2周岁
(1988年6月1日-2002年6月1日之间出生);
持有A1、A2、B2驾驶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1980年6月1日-2002年6月1日之间出生);
持有信息通信、新闻宣传相关专业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1980年6月1日-2002年6月1日之间出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限男性;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无先天性心脏病、无精神疾病等不适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无纹身或严重烟烫。

4、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体育专业的优先;具备公文写作、摄像及文字图片处理、计算机技术等特长的优先。

5、热爱消防事业,责任心强,自愿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

6、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7、具有符合职业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直系亲属中有违法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3、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4、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被列为信访重点人员,不能通过政审的人员;

6、不服从准军事化管理的;

7、个人征信存在问题的;

8、在各级招录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

9、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