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规定,结合我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实际,根据陇南市武都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一)坚持条件公开和自愿报名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4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吃苦耐劳,服从意识强,适应集体生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需要。
(三)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裸眼视力不低于4.6,色觉正常;身高1.70米及以上。
(四)年龄18周岁至22周岁(1998年5月1日—2000年4月30日),持有A1、A2或B2驾驶证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24周岁,大专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25周岁。
(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武都户籍(退役军人不限户籍);原消防部队退役人员、退役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消防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和国家职业资格证的,熟练掌握汽车维修、计算机操作等专业技能(持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同等条件下,优先从未婚、持有B照以上驾驶证3年以上驾龄和复转消防部队军人的人员中招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在校(部队)或其它单位学习工作期间有不良记录或受到纪律处分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国家政权活动的。
4.按照有关规定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5.其它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共同组织实施,通过网络媒体发布信息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招聘程序等。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