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
2.新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通过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管理。市应急管理局每年要对聘用人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评,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3、新聘人员工作到年满45周岁时合同自动终止,不再续聘。
四、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职责
1.严格履行应急救援工作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心尽力。忠于职守,承担森林灭火、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抢险救援任务;
2.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法律法规,自觉参加学习、教育和演练,主动接受应急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能力;
3.坚决完成上级要求的各项应急救援以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管理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市专业森林消防队队伍管理规章制度、队员招聘考核办法,制订应急救援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专业队骨干队员和机动队员的集训或轮训,以及全市性或者跨区域的演练。
2.按照规定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
(三)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受聘人员基本工资为1930元/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2.工作成绩突出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方案由瑞金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原标题:2020年公开招聘市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ruijin.gov.cn/zxdt/gsgg/202007/t20200706_4740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