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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公告(795名)

2020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公告(795名)

(三)公示及录用

1.公示。根据考核测试情况,在本招录公告发布网站公布参加所有考核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总成绩,报考人员总成绩为体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总和。根据“社会青年”“退役士兵”“高校应届毕业生”三类招录对象的体能测试、面试总成绩和直接录用、优先录用规则分别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按不超过招录计划120%的数量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并在本招录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前,由拟录用人员签订入队承诺书(另行公告),在职人员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拒不签字的取消录用资格。

2.录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对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经前期摸排具有报考消防员专项招录意向的解约定向培养士官,考核测试合格的直接录用(如合格人数多于招录计划,按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用),急需专业优先(专业目录见附件6)。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相关奖励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

全日制大学专科急需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对中共党员、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的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如果招录计划未完成,报经应急管理部消防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由省招录办统一调剂补录。

3.不予招录情形。(1)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2)对2019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后公示未报到、公示期主动放弃的;(3)在2019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入职培训期间自愿申请退出的;(4)不符合本公告招录条件和范围的;(5)不符合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相关规定的;(6)资格审查、身体初检、考核测试不合格的;(7)录用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8)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9)其他不予招录情形。

4.入职培训。新录用的消防员,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培训,接受所在单位管理。1个月内组织开展体格检查复查(含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制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3个月内完成政治考核复审(含档案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予以淘汰退回。因取消录用资格被淘汰退回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复查合格的签订入职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入职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退出的,需返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检查复查费、入队交通费、培训期间伙食费等经济性惩戒措施,并取消今后消防员招录资格;经批准正式录用的消防员,工作5年(含入职培训期)内不得提前离职。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接收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正式签订接受协议后,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按《招录办法》执行,此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记入公民征信系统。

四、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培训合格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总队级单位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签订《自愿服从工作地点调配同意书》(附件8)。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毕业后提任为指挥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还可通过专门录用干部考试直接提任为指挥员。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社会保险、抚恤优待等相关政策出台前,按转制前政策执行)。

根据《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在川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对本招录公告中有关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公示及录用、职业发展和保障等事项需要咨询时,请与省招录办联系,也可咨询市(州)招录办;现场复核和身体初检、招录考核测试、入队报到等事项,请咨询市(州)招录办。省招录办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1:30和14:00至17:30,咨询电话:、、。

五、纪律与监督

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本次招录不指定考核测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测试辅导培训班。应急管理部、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应急管理部监督举报电话:;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监督举报电话:。

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

原标题: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关于四川省2020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 队伍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xfyzl.119.gov.cn/cms/page/5c122c3fc0534585b5d2135f3b27ec76.html?id=c315578b47694f02aa3a60b6c458329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