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龙陵县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由原保山市公安消防支队转制组建,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大家庭中的一员,有着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是一支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的队伍。支队坚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训词精神,明确“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建队方针,承担着保山行政区域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大职责,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为大力提升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缓解保山各县(市)、区消防救援站执勤力量不足的问题,依据《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执勤岗位合同制专职消防员,主要承担全市5个县(市)区消防救援站日常综合应急救援任务。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年度招聘人数为58人岗位为战斗员。招录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涉赌、涉黄等违法犯罪记录,无酗酒、沉迷网络游戏等不良嗜好,无吸毒史。
2.男性中国公民,退役军人、自愿服从调剂、保山市户籍人员优先。
3.年龄18至28周岁(截至2020年7月31日),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30周岁,原消防部队退役不满两年的人员或持A类机动车辆驾驶证的人员年龄放宽至32周岁。
4.具有高中(含)或同等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6.经培训后,体能和基本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标准。
三、工作时间
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每月休息8天。
四、工作地点
通过岗前2-3个月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分配至全市各县(市)、区消防救援队站工作,原则上回原籍所在地工作。
五、用工形式
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下辖的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直接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签订正式劳务合同,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六、工资和优待
1、工资由地方财政全额保障,正式入职后具体薪资待遇请咨询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站),根据工作年限、岗位及个人现实表现逐年递增。
2、统一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条件,且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消防员招录,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待遇和保障。
4、工作满2年后择优选学驾驶。
5、每年单位安排的免费体检1次。
6、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7、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婚假、产假、护理假等假期。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7日-8月14日。
2、报名方式:直接到龙陵县消防救援大队值班室现场报名,或将报名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号:)。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龚文银、。
4、提供资料:
(1)本人近期2寸蓝底照片。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首页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学历证书,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备案表。
(4)有取得A类机动车辆《驾驶证》的,需要提供驾照原件,未取得A类机动车辆《驾驶证》的不需要提供。
(5)解放军、武警或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役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