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保证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完成,确保九江市濂溪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相关规定,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岗位包括灭火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符合条件优先招录)。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全国消防部队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未过受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且获得三等功(含)以上的;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的;持有地方B2以上驾驶证优先招录。
4、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以前出生)。灭火战斗员岗位,30岁以下,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消防车驾驶员岗位,35岁以下,男性,综合素质好,熟悉濂溪区的道路,持有地方B2驾驶证以上,年龄为20至35周岁,且驾驶准驾车型实际驾龄不得少于2年;驾驶技术过硬且实际驾龄在10年以上的,可适当放宽年龄1至2岁;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工作。
5、学历要求:高中以上文凭。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时间: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9月6日。
2、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工作日受理)。
3、地点:濂溪区消防救援大队(濂溪区前进东路628号)
4、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近期1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到现场报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应聘者,还需提供退伍证;有专业特长的持相关证书,所持证书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0年 9月7日
2、地点:濂溪区消防救援大队
方式: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濂溪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实际不符的,经核实,取消入围资格。
(三)考试
1、体能测试
时间:2020年9月8日
地点:九江学院
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10x4米往返跑、立定跳远
2、面试
时间:2020年 9月9日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进行面试(与入围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如报名人数不足1:2比例,则所有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重点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应试人员对报考岗位的求职动机和岗位的匹配性。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总分100分。
3、成绩计算:考试人员总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70%折算和面试成绩30%折算相加,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列名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有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
4、如果报名人数未达到招录人数,则按照比例递减招聘计划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