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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天津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290人)

2020天津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290人)

(四)心理测试和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心理测试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优先录用条件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员。心理测试采用武警部队第三代心理测试系统进行,由系统评判是否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均由应招人员自负。非招录单位原因,未按照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实际需要,从原岗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心理测试和体检时间及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录用的岗位要求,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政审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拟录岗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试用期为6个月。未能通过考核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不予转正。

三、薪资待遇(附件2)

四、疫情期间考试须知

1)全体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需下载《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填报考试当日及考前14天的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出行情况等有关事项,并于考试当日携带至考点交考务工作人员,未携带《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无法参加考试环节。

2)考生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天津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如考试前个人天津健康码申报信息(如健康状况、旅居史等)发生变化,应及时调整,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

4)境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应于考前14天前,前往低风险地区,按照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纳入健康管理,原则上尽量避免跨省市流动,并确保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健康监测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如确实无法确保考前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须提供抵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的界定可在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中“疫情风险查询”查询实时信息。境外抵津且满14天的考生,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要求,在配合健康申报、完成集中隔离观察及核酸检测阴性之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需提供解除隔离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满足上述疫情防控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疫情防控政策如有调整以本市发布的最新要求为准。

5)考试前,考生尽量不要外出,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与国(境)外人员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6)疫情期间,考生考试全程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安排,遵守招聘单位疫情防控要求,除必要程序外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配合进行“津门战役”二维码扫描、体温检测、天津健康码出示、信息登记等防疫工作,以上条件均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在考生进场、查验、如厕、离场期间,应按照工作人员指示行动,与他人之间严格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考试期间出现体温异常、呕吐、腹泻等症状时,按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理。

7)考生若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8)其他准考证载明的相关注意事项。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招录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其他说明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由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委托专业机构统一组织与实施; 本次公开招录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招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且记录天津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诚信档案库,5年内严禁报考天津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报名网站中有关信息,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报名材料留档备查,一律不予退还,请应招人员做好备份。

政策咨询电话:转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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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原标题:2020年天津市政府专职消防员 公开招录290人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j-nhr.cn/main/gonggao_dt.aspx?CID=24&ID=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