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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甘肃临洮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公告(20人)

2020甘肃临洮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公告(20人)

临洮县人民政府 | 2020-11-12

(三) 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 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查询并打印《个人征信记录》,填写《政治审查表》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对有吸毒史、曾参加过非法组织、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和法律、政策规定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 人员确定

根据测试考核总成绩、体检和政审等情况,最终得分政府专职消防员前12名和消防文员前8名的人员为确定人员,并报县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六) 公示及录用

通报考核达标人员,将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公示,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县人社部门备案。

五、聘用管理

1.对拟聘用人选由临洮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为期3个月的岗前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体能训练、业务理论、业务技能、军事队列、日常管理等。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临洮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县人社部门备案,《劳动合同》每年一签,岗前业务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纪行为、严重违反聘用协议行为或年终考评不称职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根据个人意愿、考核结果、现实表现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解聘手续。

3.所有聘用人员在临洮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六、薪资待遇

(一) 工资保障标准。

根据《定西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定政办发〔2020〕59号)文件精神,同意对地方消防经费保障的执行范围符合条件的专职消防人员按如下标准执行:

1.工资每人每月不低于2800元,工龄工资每满一年按50元每月的标准依次累计;

2.“两补一贴”按照每人每月800元,按绩效工资发放;

3.保险、被装费、伙食费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二)其他福利待遇。

1.凭政府专职消防人员证件在交通出行、旅游等方面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待政策。

2.鼓励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在职期间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行政编消防员招聘。

3.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为专职消防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在报名和参加测试过程中,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2.在报名、测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一切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3.本公告内容解释权归临洮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4.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或另行发布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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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临洮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录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ntao.gov.cn/art/2020/11/12/art_6945_13560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