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执勤备战力量,服务永新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现实工作需要,经永新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社会公开,依照择优录用、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置相应招聘条件招录优秀人才,具体招聘工作由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21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性别为男性,岗位为灭火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至2002年11月1日出生)。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两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及以上学历两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持有机动车C1驾驶资格证,且驾龄2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的,年龄可放宽到32岁(1988年11月1日之后出生)。
(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年龄可放宽到34岁(1986年11月1日之后出生):
1.持有机动车B2驾驶资格证,且驾龄2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的;
2.具有机动车辆维修或消防器材装备维修技能(相关证书);
3.原消防部队退役士兵;
4.原政府专职消防员,并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相关证明)。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由应聘人员从永新县人民政府网上自行下载,填写好打印一份。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7日-2020年11月21日。
2.报名地点: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永新县湘赣大道315号)。
3.报名材料:报考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
1.体能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各占20%)
2.资格复审:由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
3.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
(3)内容:按体能测试成绩1:1.5入围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1:1.5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
4.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永新县消防救援大队官方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