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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宁远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人员招聘公告(20人)

2020湖南宁远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人员招聘公告(20人)

宁远县人民政府 | 2020-11-19

宁远县应急管理局承担“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相关职能职责,为构建我县应急管理“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工作格局,着力建设一支“统一指挥、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竭诚为民”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组建宁远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依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宁远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20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无违法犯罪及其它不良记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政治思想可靠、热爱综合应急救援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曾被使用单位开除等情况,并符合政审要求,有志为宁远县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展作贡献的青壮年。

3、年龄为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10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出生)。

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男身高不低于1.62米,女身高不低于1.57米(急难险重岗位,需24小时值班,适合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盲视、无传染病史、无残疾、无纹身。

6、职位岗位要求。(附件一)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有被辞退、解聘记录的;

(5)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

(6)吸毒和有过吸毒史人员;

(7)身体原因不能胜任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工作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

2、报名地点:宁远县应急管理局政工室 

3、报名时须提供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免冠两寸彩照2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驾驶证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退伍军人须携带退伍证件原件。

(二)资格审查

1、初审:报名时,宁远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

2、复审:报名结束后,宁远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对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时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