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队伍执勤备战需求,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救援力量建设,经沐川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主要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灭火救援员
(二)招聘人数:14人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0年11月30日至2002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身高在1.65米(含)以上,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及统一管理;
(三)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其他不适宜队伍生活及消防工作的相关疾病;具备正常履行消防员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体参照征兵要求及《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能够适应军事化管理训练生活,无不良嗜好,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B照(含)以上车辆驾驶证,驾驶技术娴熟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并优先录用;
(六)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优先;
(七)具有专职消防队1年(含)以上工作经历、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体育特长生、已取得初级(含)以上灭火救援员资格鉴定的优先录用;
(八)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驾驶技术优秀,具备消防工作所需车辆(装备)维修、冲锋舟(艇)操作、潜水、无人机操作等技能的优先录用。
三、薪金待遇及管理
1、新招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人。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每月平均工资约为3000元(含五险一金),工资金额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遇国家对专职队员待遇调整时将以新标准为准),逐年递增工资。
2、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统一购买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购买)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统一免费服装、食宿,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
3、专职队员在职期间,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推荐参加各级组织相应表彰奖励;遇有国家性综合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时,优先推荐符合条件且综合素质突出人员参加招录。
4、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工作期间24小时全天值班,实行“轮换制”执勤模式;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和服从分配调派,遇重大任务时临时抽调参与执勤的,无条件归队参与任务。
5、正式入职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授消防衔。合同期满,根据专职队员表现和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岗位需求的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6、实行全程退出机制,在职期间如出现违反管理规定、不适应队伍生活、不能达到工作要求等情况,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应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1日9:00至2020年12月10日17:00
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沐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大厅(沐川县沐源路42号),联系电话:。
消防救援大队将逐一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测试环节,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测试。
报名时除资格审查表(附件1)外还需携带的材料包括(均需原件与一份复印件):1、本人蓝底、近期免冠照1寸照3张;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3、学历证书;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B照(含)以上车辆驾驶证应携带相应《驾驶证》;5、有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携带退役证书。
注:报名时须出示健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