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对象确定和劳动合同订立
(一)考核结果运用。体检合格人员,区分“中队管理人员”“驾驶员”“战斗员”三类岗位,根据体能测试、专业测试成绩排名和直接聘用、优先聘用规则,按照不超过招聘计划120%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其中后20%为替补人员。
直接聘用、优先聘用规则:1.有大学本科学历、服役经历和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的人员,选拔考核合格的可直接聘用;2. 同等条件下,学历层级高或有消防救援相关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公示。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5天。
(三)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列为可聘用对象。
(四)订立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入职培训前,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订立劳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
(五)补充聘用。在培训开训1个月内,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从公示未聘用的后20%依次替补聘用。
七、入职培训
新聘用的政府专职应急(消防)救援队员,参加入职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为3个月(该阶段视为试用期)。
培训期间,符合下列情形的解除劳动关系或予以淘汰:
(一)个人申请退出的;
(二)存在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腰肌劳损、强直性脊柱炎等隐疾的;
(三)培训考核不合格;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五)发现招聘时提供虚假个人履历或其他虚假信息的
(六)思想不端正、违反纪律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八、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应急(消防)救援队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此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在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分别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举报电话:省纪委驻应急管理厅纪检组
省消防救援总队
九、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费、体检费、食宿费等工作经费。
(二)相关通知要求将以短信形式告知报考人员,请确保所填手机号码真实有效,并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查看短信通知。
本公告由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解释,工作时间咨询电话:。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
原标题:2020年湖南省应急(消防)救援机动支队政府专职应急(消防)救援队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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