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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宁夏中卫市海原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消防文员公告(10人)

2020宁夏中卫市海原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消防文员公告(10人)

海原县人民政府 | 2020-12-02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根据当前工作任务需要,海原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0名,其中政府专职队员8名,消防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政府专职队员8名(主要从事灭火、抢险救援、消防车辆驾驶等任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消防文员2名(主要从事档案管理、文案整理、外出宣传等方面工作)。

二、招收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消防队伍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3、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年满18周岁以上至24周岁以下的中国男性公民,部队退伍军人年龄放宽至25周岁。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优先录用:

(1)从部队退役的优秀退役战士;

(2)有技术专长的尤其是灭火救援员资格的;

(3)持有b2以上驾照的。

5、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录。

6、体格要求:

(1)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身高168厘米以上;

(3)矫正后裸眼视力不低于4.6;

(4)有以下身体特征的不予招收:长径超过3cm的纹身以及涉及非法组织标志的纹身,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和邪教、有害气功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标志的;违反社会公德、有损消防救援队伍形象的纹身,带有明显政治倾向的纹身,主要涉及攻击、丑化领袖人物,涉及反党、反社会、民族种族歧视等内容的。

(二)消防文员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志为海原消防事业做贡献。

2、自愿从事消防文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纪律观念强,能够服从组织分配,保守工作秘密。

3、能操作常用的办公软件且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6、24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7、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条件可优先录用:

(1)符合专业条件的退役消防战士;

(2)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证书的或计算机专业毕业的;

(3)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关消防资质证书及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相关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每月20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每月工资3591元(含个人所承担保险费用),每年定期增资。

(2)消防文员试用期每月15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2200元(含个人所承担保险费用),每年定期增资。

2、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消防指战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伙食标准18元/天,并按标准发放服装。

(二)各项保障保险

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意外等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