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弥补消防力量不足,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德庆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能素质测试、体检、政审和入职培训考核等程序组织招收和录用。
二、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灾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
2.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规定的身体条件;
3.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4.专职消防员年龄在18—30周岁,身高160厘米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
5.退伍军人、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并具备相关工作经历)等技术专长或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且年龄放宽至35周岁。
(二)岗位要求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8名(消防员4名、驾驶员3名、通信员1名):
消防员:男性,履行消防员职责,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准军事化管理,全国范围内健康男性青年。
通信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会使用照相机、摄像机、基本影音图像处理软件,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的优先。
驾驶员:具备(B牌)大型货车以上车辆驾驶资格,经培训后,驾驶消防车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扣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三、工作时间
1.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制,每月享8天轮休假期。
2.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年休假、婚假、产假、陪护假、工伤假按照广东省或肇庆市出台的最新规定执行。
四、工作地点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地点为德庆县消防救援大队。
五、保障和待遇
(一)享受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是成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重要通道,消防员招录将优先考虑。
2..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同等住宿条件、伙食和被装标准。
4.入职满一年后,按照规定每年享受带薪休假1次(5天),因工作需要,适时微调。
5.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6.入职后,表现优秀的队员可任命为班长、副队长、队长等职务,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工作表现优异的可优先推荐免费学车,符合入党(入团)条件的可发展加入党(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