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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宁瓦房店市专业森林消防救援大队补充队员招聘公告(8人)

2020辽宁瓦房店市专业森林消防救援大队补充队员招聘公告(8人)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专业森林消防队正规化建设,满足全市森林消防等救援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补充招聘派遣合同制森林消防队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岗位:专职森林消防救援队员;

人员数量:8名,其中:扑火队员6名,森林消防特种车辆驾驶员2名(B2或A2驾驶证),兼职从事战勤保障特种车辆驾驶工作。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森林消防救援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65米,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大面积纹身,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日),男性;

(五)需保证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曾经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参加或曾经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三、优先录用条件

具有B1或A1、B2或A2驾照(安全驾驶5年以上)、大专以上毕业证、退伍军人,具有国家承认并满足森林消防队岗位要求的特殊技能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二)积极参加专业训练和业务知识学习。

(三)遵守森林消防队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森林消防队员职责。

(四)积极参加森林火情火灾的预防处置。

(五)配合完成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局部署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7日16:00点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联系人:自然资源局防火科姜爱军,联系电话;民生劳动服务公司丁凯,联系电话;自然资源局党组办公室孙云汉,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