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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揭阳揭西县森林消防综合救援大队队员补充招聘方案(28人)

2020广东揭阳揭西县森林消防综合救援大队队员补充招聘方案(28人)

为全面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和维护社会稳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组建揭西县森林消防综合救援大队。根据《揭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西县森林消防综合救援大队组建方案的通知》(揭西府办函〔2020〕5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森林消防综合救援大队的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制定如下补充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揭西县森林消防综合救援大队是由县政府批准建立,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森林火灾、台风、地质灾害、地震、防洪抢险等救援任务。

揭西县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补充招聘28名。招聘岗位主要从事森林灭火、抢险救援等工作(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原则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反应灵敏,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5、学历条件:初中以上。

6、招聘对象:具有招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人员,户籍限制岗位1(代码)揭西县坪上镇户口,岗位2(代码)揭西县河婆街道、龙潭镇、五云镇户口。户籍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5日。

7、性别、年龄条件:男性,年龄为18至45周岁(1976年1月4日至2003年1月4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在读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

7、已正式聘用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8、有违反规定上访人员;

9、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抢险工作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统一资格审核、体能测评、体检、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县应急管理局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发布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条件、报考方法、报名时间和地点、监督举报电话等。

(二)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报名办法。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11日至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揭西县应急管理局一楼(地址:河婆街道霖都大道233号)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2、现场资格审核要求:

(1)填报《揭西县森林消防综合救援大队队员报名表》(附件3,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下载,统一用A4纸打印,在指定位置贴上近期正面彩色大一寸免冠相片),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提供如下证件、证明材料等,经审核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在《报名表》后面。

①有效二代身份证;

②户口本;

③毕业证;

④镇级无违规上访证明材料。

(3)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审核结果现场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