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采取体能考核(笔试)、心理健康评估、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考核(专业救援队员岗位)
体能考核项目分为1000米跑步、单杠引体向上。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000米跑步:
≤3′20″ 50分;3′21″—3′30″ 40分;
3′31″—3′40″30分;3′41″—3′50″20分;
3′51″—4′20″10分;≥4′21″不得分
单杠引体向上(2分钟/次的完成个数):
完成25个及以上50分;完成20-24个 40分;
完成15-19个 30分;完成10-14个 20分;
完成6-9个10分;≤5个 不得分
体能考核成绩=1000米跑步成绩×50%+单杠引体向上成绩×50%
体能考核拟通过购买服务形式,由组织举办体育竞赛的服务机构承办,由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派人进行监督。
2.笔试(副队长、消防文员岗位)
副队长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森林消防业务理论知识,采取线上考核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题目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制,题目类型为主观题,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进行判卷。
消防文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集中统一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题目拟通过政府购买形式向相关考核机构购买,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进行判卷。
笔试拟通过购买服务形式,由选定的招录工作服务机构组织承办。
3.心理健康评估
心理健康评估与体能测试(笔试)同步开展,采取集体纸笔测试的形式,开展性格测试、精神疾病测试、心态取向测试、测谎、情绪调整能力测试。心理健康评估分通过、不通过2个等次。通过心理健康评估方可进入面试。
心理健康评估拟通过购买服务形式,由专业心理评估服务机构承办。
4.面试
通过心理健康评估人员,依据体能考核、笔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按照1:5比例确定),计划500人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时间6分钟。面试组织工作由招录服务机构负责。面试采取集中保密统一命题,面试题目由市应急管理局具体组织编制,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工作人员担任评委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委分五组(每组5人),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围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分数平均后为该招聘人员最后面试成绩。
五、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
总成绩=体能测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值
(一)加分
此次招录专业救援队员岗位,重点面向本市近三年退役军人(以佛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登记名单为准),此类人员加15分。根据工作需要,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人员加5分。所有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和受到军以上表彰的每次加20分,荣立三等功的每次加10分,获嘉奖的每次加1分,以招录人员提供的立功受奖审批表(复印件)为准。
(二)名次排列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岗位末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据加分成绩和是否近三年本市退役军人等由高到低进行区分排名,若仍不能区分排名者,则另行加试。
六、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标准参照政府雇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招录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七、公示
对确定公开招录的人员在佛山市应急管理局政务网站和佛山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岗位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如公示期间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将被取消录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确定聘用后,签定劳动合同。
原标题:【招录】佛山公开招录第二批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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