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成绩(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有相应工作经历的优先进入;同等条件下,体能测试得分高的优先进入,下同)。
2.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将在指定综合性医院集中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及优先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及优先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及培训
考察合格人员与平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3个月。首次签订合同为期3年;合同期满,体能合格且年终考核称职等次及以上的人员,可续签合同。
招聘人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不少于30天的封闭式培训,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日常管理及待遇
1.日常管理由平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参照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模式,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上班期间24小时在岗和轮班值守,每月轮休8天。
2.上班时间在队食宿(食宿费用全包),工作服装统一发放。
3.试用期间,战斗员月工资2500元、驾驶员月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后,战斗员最低月工资约2900元、驾驶员月工资3400元。根据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办法,按工作年限、岗位、晋升相应增加工资。参照平昌县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统一购买商业意外保险。
4.可享受《四川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中关于专职消防员的待遇政策。
(九)报名参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本公告由平昌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平昌县应急管理局 0827-6222779
平昌县消防救援大队0827-6234119
点击下载>>>
平昌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6日
原标题:平昌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在全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cpc.gov.cn/ywdt/gsgg/130029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