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江口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队伍建设,有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和处理相关消防事宜,适应当前消防形势需求。根据江口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江府常议【2015】11号),决定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请专职消防队员。特拟定此公告。
一、招聘人数及原则
(一)招聘人数
1、专职消防队员:20名(限男性)
(二)招聘原则:依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三)招聘人员的性质:所招聘的人员为江口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的合同制人员,实行合同化(动态)管理,不列入县编制在内在职人员管理范围。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够自觉遵守部队各项规章制度;
2、年龄为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高不低于1.65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盲视、无传染性病史、无残疾、无纹身;
5、退伍军人、具有车船驾驶或机械维修等技术专长、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写作、篮球或其它才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工资和福利待遇
所招聘的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由县财政经费予以保障,月基本工资按2300元/人统一保障,工资逐年增加。保险福利待遇、伙食费和被装费,由县公安消防大队保障。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16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江口县公安消防大队(三星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