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县综合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县综合应急救援队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考岗位所需年龄、学历等要求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裸眼视力不低于4.3,年龄在18至30周岁,身高162cm以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
3.在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形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 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
陆河县应急管理局三楼办公室(陆河县人民南路197号)。
(四)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填写好《2021年陆河县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详见附表2,请自行下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户口本、学历证、身份证和驾驶证等相关资格证;
3.退役军人需要提交退伍军人证等相关证明;
4.从事消防救援机构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资料。
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请报考人员携带以上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五)资格条件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初审,经工作人员初审合格签名确认后,报考者提交相关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再次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并对考生的评价维度表进行打分(详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