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1.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其中: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将组织加试环节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考核由用人单位牵头组织进行综合考核。
3.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报经区人才人事局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4.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1.根据公示结果,由宜宾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以下简称区人才人事局)审核确认拟聘用人选。经审核确认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2.按照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对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制度签定聘用合同。
3. 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4. 待遇标准:月收入按照《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标准》执行,单位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参照有关人事考试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831-2108053。
四、报名咨询电话:区消防大队:0831-7192119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参加体能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责任自负。
五、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体能测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考生凡是进入考点前,均须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对体温异常考生开展复测,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者方可进入考点。
(四)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请主动提前与三江新区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备(电话:18990955263)联系,并提供体能测试前7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主动报备或不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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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1月14日
原标题:宜宾三江新区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森林防灭火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3/20870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