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增强灭火应急救援能力,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招录
分队长2人,分队长招聘主要优先部队退役及消防队伍退出优秀管理人才。
卫生员2人,从事相关职业一年以上和持有相关护理及以上国家级颁发证书人员。
潜水员2人,持有国家级潜水员证书人员。
通讯室文书与通讯员4人,从事文书岗位一年以上及计算机专业人员。
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6人,从事大型车辆驾驶3年以上并持有B级以上驾照的人员。
灭火执勤战斗员岗位30人。
二、岗位任务
主要从事消防执勤备战、灭火作战、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工作,履行消防队员作战职能,实行24小时在岗在位准军事化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岗位分工;
(四)年龄为18至30周岁之间。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消防员放宽至35周岁(持B2、A2、A1类机动车辆驾驶证可放宽至45周岁)
(五)战斗员需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包含中专、职高、中技),驾驶员需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体质指数(BMI)在正常范围内(详细标准见附件1);体质指数(BMI)=体重(kg)÷身高²(m);
(七)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八)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不得招录的范围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五)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六)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七)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八)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九)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受行政、党内处分不满一年的;被除名、开除或辞退的;
(十)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
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