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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东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69人)

2021广东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69人)

为了满足江门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根据《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指引(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9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9名(含战斗员40名、驾驶员19名),消防文员1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收基本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4.战斗员岗位,年龄应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消防专业资格(如特种装备操作、无人机操作、潜水作业等)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驾驶员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持有准驾车型为B2以上驾驶证,并具有相应准驾车型1年驾龄以上,期间无重大违章违纪行为;

5.身高162cm以上;

6.战斗员、驾驶员岗位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8.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从事过专职消防工作人员。

(二)消防文员招收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4.原则上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岗位特殊需求可以结合实际放宽;

5.从事消防监督、宣传培训、内勤文秘、财务审计、网络管理等岗位消防文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5.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曾在本市从事专职消防工作的,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须满1年后方可重新应聘;

7.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聘用。

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

1、灭火救援战斗员(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招聘人数:40人

工作地点: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下属消防救援站

2、消防车驾驶员(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和通信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招聘人数:19人

工作地点: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下属消防救援站

(二)消防文员岗位

1、内勤文秘(在支队机关或消防大队工作,按单位制度规定实行管理)

招聘人数:10人

工作地点: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下属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