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台安经济开发区消防队消防员的公告
为加强台安县经济开发区消防队的队伍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园区火灾防控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和驾驶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报考资格及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男性,年龄在18-28周岁(1990年8月1日至2000年8月1日之间出生),退伍军人、司机年龄放宽至18-40周岁(1978年8月1日至2000年8月1日之间出生)。
3、具有初中(含)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4、身高162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标准体重(kg)=身长(cm)-100),身体其他条件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5、报考驾驶员岗位需持B2及以上驾驶证。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台安经济开发区消防队消防员 10名,驾驶员6名。
三、招聘流程
1、公告(由人社局负责)。
在台安县电视台、县报、政府网站、微信平台发布公告。
2、报名及审查(由人社局负责)。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3日。
报名地点: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
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如为退伍军人须持退伍证、有表彰的人员须持表彰证书),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现场填写《台安县经济开发区消防队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查:由人社局统一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者于3月26日发放《准考证》。
3、笔试(由人社局负责)。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基础教育知识60分、消防基础知识40分。
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提前30分钟入场,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