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宝鸡高新区消防应急救援执勤力量,不断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参照《陕西省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招收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宝鸡高新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消防员,计划招聘24人。
2、消防车驾驶员(持B2及以上驾驶证),计划招聘6人。
二、招聘条件
1、本次招聘只限男性。要求应聘人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热爱祖国,勤奋好学,吃苦耐劳,服从管理,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病等既往病史。
2、政府专职消防员:年龄18至28周岁(1992年—2002年出生),身高1.60米以上,双眼裸视4.6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部队退役人员、持有B级(含B级)以上汽车驾驶证和有特长技能的(包含新闻宣传、厨师、车辆维修、计算机应用等)可优先录取;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消防车驾驶员年龄可放宽至35岁。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招聘原则,经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组织招收。
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主要进行资格审查,目测)。
2、体能测试(成绩占比:70%),体能测试项目包括:3000米、1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标准为:3000米男15分及格;100米男16秒及格;立定跳远男2.10米及格,男俯卧撑3分钟30次及格。
3、面试(考官通过面试提问,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成绩占比:30%)。
4、体检。
5、确定拟录用人员(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政治审查(参照国家征兵的政治审查条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
7、公示结果(由宝鸡高新消防救援大队和宝鸡高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照综合考核成绩,共同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公布)。
8、录用
拟录用人员公示一周后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宝鸡高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
四、用工形式
按照《陕西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对录用的消防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对派遣单位每月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管理费由用工单位支出,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与宝鸡高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到宝鸡高新消防救援大队工作,招聘录用人员一律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