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边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从事执勤车辆驾驶、火灾扑救和社会抢险救援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含驾驶员),10名,因工作岗位特殊要求,仅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二)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奉献意识,服从组织分配。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无纹身、刺青,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
(四)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2001年2月至1986年2月期间出生),持有B2以上驾驶证可适当放宽年龄。
(五)具有高中以上或中专等同等学历。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具有盐边县本地户口公民,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指战员的配偶或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专门技能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含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三)本人及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四)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主要职责及工资待遇
(一)职责
1、被聘用人员作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必须认真落实《盐边县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和有关规章制度。
2、被聘用人员实行“封闭式半军事化管理”的模式,并实行“统一集中备勤、统一集中休息”制,每工作4天,安排休息2天。
3、被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分配到大队下辖的桐子林镇玉泉路救援站、渔门镇专职消防队和红格镇专职消防队工作。
(二)工资待遇
1、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盐边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标准,试用期1800元/月,转正后根据工作岗位及职务进行发放。
(2)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五险,结合工作特殊性,增购意外险。
2、其他待遇:
(1)工作满一年后,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2)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工作未满2年离职将扣除被装费用)。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3月15日。
(仅限工作日,8:30至11:30;15:00至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