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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东东营区消防救援大队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10人)

2021山东东营区消防救援大队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10人)

为进一步做好东营区灭火战斗、应急救援及各项重大安保任务。根据《山东省政府专职管理办法》、《东营市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现我大队决定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

一、招收岗位及人数

消防救援队伍主要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及执勤战备等任务。现招收人员岗位为战斗员岗位、司机岗位、文秘岗位。共招录人员10名,其中从事灭火、抢险救援及其他队伍内工作6名,驾驶员(持B2驾驶证)3名,消防文员1名。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属于政府专职消防员,按劳务派遣形式管理,战斗员和驾驶员岗位主要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及执勤战备等工作。消防文员主要从事起草行政公文、会议纪要、工作报告,信息报送,消防监督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战斗员及驾驶员岗位:身高1.65米以上,年龄18-30周岁(驾驶员岗位年龄可放宽)。高中及以上学历、且有运动特长的;有驾驶特长或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消防文员岗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身心健康,体重适中,体检基本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服从单位正常岗位调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受过收容教育、行政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员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岗前实习、确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4日至3月30日(工作日时间)

报名地点:东营区消防救援大队(西二路与济宁路交叉口往北)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政审材料(无违法犯罪证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士兵需要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咨询电话:0546—8256119(黄河路消防救援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