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安平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消防文职工作人员(限女性),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取的方法组织招录。
二、招录条件
(一)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2、热爱消防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2020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新闻、文秘、中文、法律、计算机等相关专业优先,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女性公民。
4、身高160㎝以上,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纹身,体检合格;
5、应聘消防文职工作人员者应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存在劳动关系的应及时解除并出具证明。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应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的,本人及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消防文职工作人员2人(限女性)。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8日。
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交①《消防文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②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⑤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⑥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蓝底照片4张。考生提交的各类复印件、报名表均作为报名原始资料留存,不再退还本人。
报名地点一:安平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楼办公室(安平县为民街东段)
咨询电话:0318—5182401(靳女士)
报名地点二:衡水市和平西路2089号富力公寓1号楼9号门店
咨询电话:0318—2310022/18203283237
(二)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消防基础知识,答题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按50%权重计入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面试采用考生临场抽签的形式,回答评委问题。面试成绩100分,按50%权重计入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参加体检、政审的人员。
(三)资格审查
消防大队抽调人员与第三方招聘公司组成招聘小组,招聘小组对报名人员相关信息进行核实,政审按照《河北省消防总队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入体检程序。
(四)体检
政审合格的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试行)》。参加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招聘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参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原则上不予复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