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入职培训
新录用的社会普通公民,岗前培训不少于3 个月。具备1 年以上森林灭火救援经验的人员,岗前培训不少于1 个月。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7.纪律监督
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薛城区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632-4410118,0632-4481690。
8.工资待遇
(一)享受待遇1、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住房公积金;2、伙食、着装和住宿由单位统一提供,住宿条件优越;3、每月4-8天带薪休假。
(二)工资薪金参照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全省森林专职消防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确保各项待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承担的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试用期内按照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发放工资,并根据工作年限开展定级定档工作,逐步增长工资。
(三)岗位补贴每月实行月底绩效考核,按照规定发放岗位补贴,并据考核情况发放考核奖励。
9.其他事项
(一)参加现场报名和招录考核时,请报名人员做好自我防护措施,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对故意隐瞒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此次消防员招录工作由薛城区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负责本级森林消防员的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招录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以及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招录对象要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因招录对象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632-4410118
0632-448169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附件:
1、森林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
2、全市各消防站信息
3、森林专职消防员招聘政审表
4、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暂行)
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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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等你来!薛城区2021年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开始了!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Wr1VhOlo5qqhU0OZPlx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