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1年青海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招聘消防文员公告(27名)

2021年青海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招聘消防文员公告(27名)

西宁城中消防 | 2021-04-19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西宁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有效缓解消防工作力量不足的现状,根据《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做好2021年消防文员招聘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共计27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西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城区所属消防救援大队(16人),工作地点:城西区、城东区、城北区、南川工业园区、生物园区。

审计岗位1人

宣传岗位4人

信息通信岗位3人

文秘岗位2人

财务岗位4人

其他岗位2人

(二)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9人),工作地点:大通县。

宣传岗位2人

信息通信岗位2人

文秘岗位3人

财务岗位1人

其他岗位1人

(三)西宁市湟源县消防救援大队(2人),工作地点:湟源县。

宣传岗位1人

财务岗位1人

各岗位具体招聘专业类型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2年4月16日至2003年4月15日之间);

5、青海省生源、青海省高等院校毕业生或具有青海省户籍(含持有青海省居住证的常住人口),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报名时,应具有青海省户籍或曾在青海省服役;

6、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可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各职位明确的专业类目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确定,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须为相应职位明确的专业类目录下设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为同一专业,含研究生专业对应的一级学科专业)。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具备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经所在学校同意,携带学校出具的证明可纳入报名范围;

7、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及OFFICE等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8、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其中身高、体重和文身项目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9、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10、规定的不得录用为消防文员的其他条件;

11、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开考比例

消防文员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实施的方式进行,聘用后原则上分配到户籍地(常住地)所在县(区)行政区域或报考单位工作,当相关县(区)行政区域或报考单位拟聘用人数超出计划人数时,按照考生报考单位情况,视情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剂分配。报名登记表设有“是否服从调剂”选项,需要调剂时对选择服从调剂的考核合格人员进行调剂补录。

(一)网上报名。招聘对象填写《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文员招聘报名信息采集表》(电子版,见附件2、3)。连同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职业资格证等材料的扫描件和1寸蓝底或白底相片(电子版)统一打包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后形成个人报名材料,发送至西宁市消防文员招聘办公室电子邮箱(842285206@qq.com)。邮箱报名为唯一报名方式,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每名招聘对象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18时至5月15日18时(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开考比例。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市招聘办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招聘岗位计划,相关情况将在西宁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对报考岗位进行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的,取消招聘资格;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调剂时间将在西宁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网上资格审查

通过查验招聘对象提供的报名材料,对招聘对象户籍、居住地、学历等信息进行审查,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市招聘办工作人员制发电子版准考证,并发送至招聘对象的报名邮箱,考生自行下载彩色打印。

六、笔试内容及答题要求

笔试试题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的综合试题,满分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占40分,申论题占6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进入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时必须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的试题成绩×60%后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视为合格,59分以下视为不合格,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空缺名额可在同一报考岗位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如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满足不了岗位需求人数,考生可按考试总成绩跨岗位之间进行依次递补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