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沙坪街道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15人(战斗员12人、驾驶员3人),消防文员2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专职消防队员招收基本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4、战斗员岗位,年龄应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3年5月1日至1991年5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消防专业资格(如特种装备操作、无人机操作、潜水作业等)或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2003年5月1日至1986年5月1日期间出生);驾驶员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3年5月1日至1981年5月1日期间出生),持有准驾车为B2以上驾驶证,并具有相应准驾车型1年驾龄以上,期间无重大违章违纪行为;
5、身高162cm以上;
6、战斗员、驾驶员岗位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8、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从事过专职消防工作人员。
(二)消防文员招收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3年5月1日至1986年5月1日期间出生);
4、消防文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受到党(团)、政纪处分的;
5、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曾在本市从事专职消防工作的,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须满1年后方可重新应聘;
7、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一)专职消防队员岗位
1、灭火救援战斗员12人(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要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2、消防车驾驶员3人(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和通信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正式入职后根据工作能力表现和时长,可调整或晋升为副队长、班长、副班长等其他岗位。
(二)消防文员岗位
内勤文秘2人(在消防队工作,按单位制度规定实行管理)
三、薪酬待遇
(一)正式聘用的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等级津贴、岗位性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社保等,根据岗位的不同,新入职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每年收入6万-9万元(含社保),具体工资构成按用人单位相关制度执行。
(二)专职消防队员原则上每周轮休2天,消防文员实行标准工时制。
(三)每年享受一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四)工作满一年后按照规定每年享受带薪休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请亲临沙坪街道办事处四楼消防办提交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 2021年5月6 日-5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3、报名点联系方式:任小姐,电话8932038,地址:鹤山市沙坪新环路833号沙坪街道办事处四楼消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