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政审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附加项目进行。
2.体检合格人员填写《政治审查表》,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3.对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可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及录用
经考核合格后列为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兰州新区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应聘材料弄虚作假的。
2.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并查实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四、人员管理
(一)进行岗前培训。对拟聘用人员由兰州新区应急管理局、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为期3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进行试用。
(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或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所有聘用人员由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分配至新区化工园区消防救援站工作,与消防指战员共同承担执勤、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为兰州新区聘用制应急救援专职消防员,执行兰州新区聘用制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六、相关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兰州新区纪工委监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加强考风考纪的督查,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面试及体检当天未携带相应证件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等具体时间将按工作推进情况及时通知,期间请保持通信通畅,因联系不到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考由兰州新区组织部牵头,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由兰州新区组织部、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2903967 15117241068
监督电话:0931-8259180 0931-6412380
兰州新区组织部
兰州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4月28日
原标题:兰州新区2021年招聘应急救援专职消防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zxq.gov.cn/system/2021/04/28/0303251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