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经开区消防救援支队委托武汉华中新世纪人才股份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热忱欢迎热爱消防、锐意进取、敢于挑战的青年才俊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行列。
招录岗位
(一)执勤战斗员
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消防车驾驶员
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三)汽车维修员
从事消防车辆日常维修,检修等工作。
招录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具有高中(含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4.体能达标,身心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体检标准;
5.从事执勤战斗岗位的招收对象年龄应在18—35周岁,退役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从事执勤消防车驾驶、汽车维修员岗位的招收对象年龄应在18—45周岁并有B2及以上驾照。
不予聘用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在部队受过警告以上处分的;
4.身体条件或其它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工作时间、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至辖区基层消防救援站或政府专职消防站。
实行工作5天休息2天的工休制度,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也可采取每半月休息3天、每月休息7天,休息期间可在工作单位食宿。
工资福利
(一)工资薪酬
1、入职后,根据不同学历、不同服役年限评定为相应等级,对应梯次工资档次,逐级增长。新入职执勤战斗员月薪资约为4400元、执勤车驾驶员约为5000元、汽车维修员约为4600元,人均年收入为66000元(税前工资,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和值班补贴);
2、每年年底根据考评情况发放年度奖励工资;
3、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节日补助、高温补助(6至9月份);
4、担任班长、分队长、站长等管理职务每月发放200-1600元职务津贴;
(二)其它福利
1、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1次(按等级分别享受10、15、20天)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4、在职期间学习B2及以上驾照并实际担任驾驶员岗位1年以上的,报销80%学费;
5、凭工作证件可在武汉市内免费乘坐地铁,享受湖北省内就医优待、参观游览优待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