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力度,发展多种形式社会消防力量。因工作需要,2018年度砚山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男性;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初中以上文凭学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具备各拟任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退役军人优先。
(十) 体育专业、计算机专业优先。
二、招聘计划及用工方式
2018年砚山县消防大队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6名,此次招聘人员不纳入砚山县消防大队正式编制,是砚山县消防大队事务性工作辅助人员,由砚山县消防大队管理使用。
三、报名办法
报名地点:砚山县公安消防大队;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7月21日;
联系人:纪超 电话:
报名相关程序如下:
提交报名资料:身份证、毕业证、相关岗位资格证书以及医院开具的体检报告来砚山县公安消防大队报名。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与体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考核项目为(3000米、引体向上),由砚山县公安消防大队统一组织实施。
五、待遇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凡被聘用者有7天适应期,试用期2个月,月薪1500元,试用期满后与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购买5大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责自行缴纳(300元),试用期过后,按月发放工资1800元,500元绩效,200元执勤值班费,岗位补助200员,国家法定节日、周末安排轮休。
原标题:砚山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砚山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