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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10人)

2021浙江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10人)

洞头区人民政府 | 2021-05-18

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近岸水域救援队分队长、水域救援队员、船舶驾驶员、消防执勤车驾驶员等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三)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治安处罚记录;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性病,无吸毒史,无纹身(如有,仅限一个,且直径不得超过2cm)。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5月25日—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船舶驾驶证)、原单位开具的从事岗位《工作证明》、车辆管理所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信用情况》、《个人征信报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报名期间将报名登记表(附件1)及上述材料送至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霞光大道789号),联系电话:0577-63369119。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方式由体能测试和技能测试组成。体能测试为通过性考试,成绩等次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体能测试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的,就不能进入下一步考试环节,直接予以淘汰。

(一)近岸水域救援队分队长岗位(0101岗位)、水域救援队员岗位(0102岗位)采用体能测试、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经初审合格后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不限泳姿800米游泳、仰卧起坐、俯卧撑。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

2.技能测试。以技能操作和现场提问的形式,考察应聘人员对水域救援技能操作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

(二)船舶驾驶员岗位(0103岗位)、消防执勤车驾驶员岗位(0104岗位)采用体能测试、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经初审合格后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测试项目:10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

2.技能测试。以驾驶技能操作和现场提问的形式,考察应聘人员对驾驶操作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具体标准详见附件4。

五、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根据技能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遇考试成绩相同的,按招聘岗位明确的优先录取原则执行;如优先录取条件也相同的,另行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