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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10人)

2021浙江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10人)

洞头区人民政府 | 2021-05-18

六、体检

1.体检工作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近岸水域救援队分队长、水域救援队员、船舶驾驶员参照《海员体检标准》执行,消防执勤车驾驶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3.体检环节,遇有不合格对象,均在同一个岗位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区政府网和洞头人才公共服务网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经公示后,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

八、相关待遇

(一)按照招收数量择优录取,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和“五险”。试用期满且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并开始享受“住房公积金”,根据不同岗位发放相应津贴补贴,年终发放考核奖,每年定期评级增资。

(二)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住宿)制度,根据岗位分工和工作需要灵活安排轮休;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轮休的,根据有关规定按未轮休天数予以补助。

(三)工作期间用工单位提供食宿和被装保障,并组织每年1次免费体检。

九、其他

(一)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由招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二)被招聘后,与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合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2年。

(三)工作地点:瓯江口产业聚集区(驾驶员岗位)、洞头区北岙街道(近岸水域救援队分队长、水域救援队员、船舶驾驶员)。

(四)对编造假文凭、假证照、提供不实材料、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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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5月18日

原标题:温州市洞头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ongtou.gov.cn/art/2021/5/18/art_1254239_590448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