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陵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 5人(男性)
预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5人(男性)
政府专职消防车驾驶员5人(男性)
预备政府专职车驾驶员2人(男性)
(二)招聘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
4、政府专职消防员年龄在18—30周岁(1991年7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之间,具有机械维修、车辆维修、舟艇驾驶、游泳救生、潜水(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等技术专长或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6年7月1日之后出生)。政府专职消防车驾驶员年龄在18—35周岁(1986年7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之间,具有车辆驾驶证B2照(含B2)以上;有部队B2照(含B2)以上准驾车型驾驶经历且驾驶技术纯熟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有违法犯罪记录、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6、身体条件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有关规定。
7、退役军人、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8时至7月28 日17时,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具体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
南陵县消防救援大队(南陵县籍山大道消防救援大队队站部 13500523321、18130375515)。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驾照、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