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在指定机构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者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自行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六)政治审核
体检合格者列入政审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视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体能考核、面试、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社局网、南昌人才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与市消防救援支队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期劳动合同期三年(含试用期三个月),第二期劳动合同期五年,第三期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时间和地点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上岗前进行90天岗前培训,培训期间享受每月8天的休假,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由市消防救援支队分配到所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作。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和准军事化管理,工作中 24 小时驻勤。队员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
五、工资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收入由基本工资、津贴补助、奖金构成。
1.基本工资。试用期基本工资为4000元(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经考核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为5000元(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2.津贴补助。津贴补助由职务(岗位)津贴、职业技能等级津贴、灭火救援高危职业补助构成。
(1)职务(岗位)津贴。政府专职消防队队长、指导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800元,副队长、副指导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600元,班长、装备技师、车辆驾驶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500元,副班长、灭火救援一线通讯员的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一人多职或多岗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职务(岗位)津贴标准。
(2)职业技能等级津贴。为鼓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学习技术、提高灭火救援的职业技能(专业技术)水平,在符合“证书与岗位相匹配”的条件下,根据其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按以下标准发放职业技能等级津贴: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工程师为每月1000元,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工程师为每月800 元,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或助理工程师为每月600元,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或技术员为每月400元,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为每月200元。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入职后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考试。
(3)灭火救援高危职业补助。对专职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给予高危职业补助。政府专职消防队指挥员(包括队长、指导员、副队长、副指导员)的高危职业补助标准为每月 1200 元,其他队员为每月 800 元。
3.奖金
(1)年度考核奖励。对思想政治坚定、工作履职尽责、体能技能达标、纪律作风优良且经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给予奖励。年度人均奖金水平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均月基本工资的 2倍核定。对年度考核不合格及其他不符合奖励条件的人员,不予发放年度考核奖励。
(2)工作年限奖励。第一期劳动合同签订 3 年期限且连续工作满 3 年的,期满后一次性发放工作年限奖励 1.2 万元;第二期劳动合同签订 5 年期限且连续工作满 5 年的,期满后一次性发放工作年限奖励 2.5 万元;签订第三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连续工作每满一年一次性发放工作年限奖励 0.5 万元。
4.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队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工作期间伙食由用人单位按标准保障,被装由用人单位按标准提供。
六、联系电话
咨 询 电 话:市消防救援支队 0791-88890020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91-8380278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791-83853890
(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本公告由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附:南昌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6月25日
原标题:2021年南昌市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crczpw.com/index.php?m=&c=notice&a=notice_show&id=5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