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佛山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和执勤训练规定(试行)》和《劳动合同》、《薪酬规定》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拟面向社会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灭火救援战斗员(5人)
年龄:28周岁以下(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报名时年满18周岁)
学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身体条件:
身高162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消防车驾驶员(3人)
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报名时年满18周岁)
学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身体条件:
身高162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其余条件: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以上等级驾驶证,驾驶技术娴熟。
潜水员(2人)
年龄:28周岁以下(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报名时年满18周岁)
学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专业:潜水、水上作业、水域救援
身体条件:
身高162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其余条件:
具有吃苦耐劳、奉献意识;喜爱消防事业者优先考虑;能熟练掌握游泳技能(6分钟内完成200米徒手游泳);具备潜水员证(国家认可一星以上潜水员或教练员证)
二、招收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录。
(四)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高等院校本科以上的毕业生,具有画图、计算机、中文、机械维修、汽车维修、摄影摄像、视频制作、电子通信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优先录取。
(五)招聘对象仅限男性,且身体无纹身瘢痕。
三、工作地点
招聘人员原则上安排在消防救援站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也将在特勤大队内进行调动。
四、薪酬待遇
(一)潜水员岗位享受待遇人均年薪约12-13万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享受待遇人均年薪约9万元;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享受待遇人均年薪约8万元,包括岗位工资、工龄工资、职务补贴、高危补贴、社保、住房公积金、月度绩效奖、季度全勤奖、高温补贴、全年执勤绩效考核奖等构成。
(二)食宿标准参照国家消防员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入职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月休息8天,工作日24小时在单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期间每月休息4天,试用期内只发放3000元基本工资)。
(六)队员需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将《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公开招聘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填写后(本人亲笔签名),通过拍照或者扫描件(确保图像字迹清晰)的方式,将文件发送至515579393@qq.com,文件请命名为“特勤大队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如有不明,请联系用人单位:佛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联系电话:(0757)82202119,联系人:孙家俊。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8月7日。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将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现场体能测试、面试、政审、公示、体检等(消防车辆驾驶员、潜水员需要参加技能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