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待遇
(一)工资待遇
战斗员、驾驶员岗位工资待遇:1、试用期基本工资:2000元/月。2、正式签订合同后工资3200-4000元/月(含五险),根据工作年限定期增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退役军人服役年限按有关要求计入岗位定级时间)。
按照十堰市现行的“五险”政策,单位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社会保险(大队缴纳单位应缴部分,个人缴纳个人应缴部分)。
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务合同。
(二)休息制度
消防救援队伍是实行“两严两准”(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制度的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从签订劳务合同起,每周轮休2天(试用期内每周1天)。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可享受一次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劳动节、清明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元旦、春节)参与值班备勤,享受补休,具体由竹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任务和实际合理安排。
(三)其他待遇
大队为政府专职消防员提供食宿,并按季节发放服装,政府专职消防员伙食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保障标准,每人每日29元。
五、特别提示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参加招录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参加招录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竹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提醒广大报名者,在招录过程中,绝不会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切勿相信不法分子以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竹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欢迎广大有志青年加入我们的队伍。
竹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7月7日
原标题:竹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ushan.cn/gonggao/p/2064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