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疫情防控
招录全程严格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招录期间,招录对象应尽量减少外出和远行,特别是不要到疫情非低风险地区。参加考核前14天起不得离开宁夏,且不得与非低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进入各项考核场地前,需提供“防疫健康绿码”(手机APP“我的宁夏”内生成的二维码),否则不得参考。参加各项考核家长不得随行,招录对象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场地,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摘下口罩。凡在考核期间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呼吸困难等临床症状与体征、扫码出现非“绿码”的、行程码有非低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不得参考。进入考核场地后,招录对象要服从工作人员相关管理,听从指示配合完成各项检查,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管理及安排的,取消招录资格。
自治区招录办将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情况,依据相关部署要求,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对外公布,请招录对象密切关注并理解配合。
八、纪律与监督
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录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以及存有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自治区招录办设立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951-5023519、5031932
举报电话:0951-5018232
受理时间:工作日工作时间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69号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原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xfyzl.119.gov.cn/cms/page/5c122c3fc0534585b5d2135f3b27ec76.html?id=602b6eee27d041958486994801bad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