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鄱阳县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社会公开,依照择优录用、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置相应招聘条件招录优秀人才,具体招聘工作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1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性别为男性,岗位为灭火战斗员(10人)和消防车驾驶员(5人)。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灭火战斗员,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0日出生)。消防车驾驶员岗位(B照含以上)可适当放宽。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及以上学历右眼裸眼
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优先录取(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未受过处分的全国消防救援队伍退役消防员(含未受过处分的森林消防专业队退役队员);
2.未受过部队处分的全国其他部队退役士兵;
3.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曾任政府专职消防员;
4.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照(含)以上的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初审、体检、资格复审后优先录用;
5.获得消防《建构筑员》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
6.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国家合格证书的报名人员;
7.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报名人员;
8.具备机械维修、电脑、田径、篮球、游泳、摄影等技术专长的报名人员。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或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工作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日-2021年8月2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当地派出所开具)、报名表(附照片)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8月20日前到鄱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洪迈大道119号)现场报名(报名表见附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存在虚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报名需出示健康码,15日内有出省记录的需提供返赣后核酸检测报告。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围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