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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西九江市瑞昌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16人)

2021江西九江市瑞昌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16人)

瑞昌市人民政府 | 2021-08-11

为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切实提高我市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录和补录男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6名。主要岗位为灭火战斗员、通信员、驾驶员(其中驾驶员4人,灭火战斗员和通信员共12人,通信员在应招人员中选取,不单独进行招聘,有大专以上学历、有文字功底、能熟悉操作办公软件者,可视情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优先招录具有以下条件的报名人员:全国部队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未受过部队处分或公安处理且获得三等功(含)以上的;曾(现)任政府专职消防员并获得《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消防救援队伍表彰的;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学历为本科以上的;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2照(含B2以上的)报名人员。

4.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2003年8月20日以前出生)。灭火战斗员岗位,30岁以下,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持B2以上驾驶证,40岁以下(具有A2以上驾照的可适当放宽年龄),综合素质好,熟悉瑞昌市道路,主要从事消防车驾驶工作。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 — 2021年8月24日。

2.报名地点: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

3.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到现场报名填写附件1,同时一并提供以下材料:(1)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应聘者,提供退伍证;(2)有专业特长的持相关证书,所持证书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3)无不良银行信用记录;(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无参加邪教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核

消防救援大队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统一进行初核,资格审核中,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消防救援大队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考核。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经查证属实,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 2021年8月26日(周三)上午9时开始。

2. 测试地点:瑞昌市第一中学。

3. 测试项目:

(1)必考项目:3000米跑

(2)选考项目: 1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

4. 评分标准:必考项目(3000米跑)、选考项目3项、成绩评审标准见附件2。

5.成绩评定:3000米跑及选考项目2项以上必须达标,3000米跑及2项选考科目不达标者予以淘汰。体能测试成绩评定以3000米排名为准。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资格人员,未达入围比例人数的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入围人员在体能测试完毕后当场公告。

(四)体检

1.时间:2021年8月27日上午8:30开始,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瑞昌市中医院。

3.体检项目、标准:

参照征兵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瑞昌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所缺名额按体能测试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