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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宜宾市屏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8人)

2021四川宜宾市屏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8人)

屏山县人民政府 | 2021-09-07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屏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8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8名(限男性),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7名,主要从事火灾扑救与应急救援工作;消防车驾驶员1名,主要从事消防车辆驾驶与维护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影响工作的慢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其他疾病。灭火救援战斗员年龄要求18-30周岁,消防车驾驶员年龄要求23-40周岁,有部队服役经历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2岁,具有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

(三)消防车驾驶员应持有准驾车型为B2、A1、A2的驾驶证(满足一个即可),驾龄不低于3年。

(四)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优先录用(共产党员、退役军人、高等教育学历人才、有消防技能特长;具有篮球、足球、田径特长的人员;具有CAD制图、Photoshop软件应用和文秘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薪资待遇

(一)正式录用前需进行岗前培训即试用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发放基础工资12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组成为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补助+岗位津贴+奖励工资+未休假补助+过节费,每月扣除个人缴纳部分外预计到手工资最低2500,驾驶员有岗位津贴+安全补贴每月扣除个人缴纳部分外预计到手工资3200左右,具体以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工资指导标准为准。年终经考核评定为优秀的奖励年终奖3000元,评定为称职的奖励2000元,优秀比例占30%。

(二)前期省人民政府已下发《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川办发〔2021〕43号),待县委县政府审议通过后按新标准执行,新标准执行后,新入职政府专职消防员到手工资不低于4100元,驾驶员不低于4700元,执勤补助每天50元,按照实际执勤天数计算发放。

(三)由单位统一免费发放工作服装,提供工作期间免费食宿。

(四)因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性,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录用后上4天休2天。

(五)由单位统一购买六险一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意外保险)+住房公积金。

(六)每年至少组织1次免费体检。

(七)每人每年享受一次7天带薪休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8日(具体考试以及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

现场填写报名表和网上报名,如需网上报名,请自行下载附件填写并发送到电子邮箱(499895722@qq.com)。应聘者在报名时需如实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复印件一份。

(3)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复印件。

(5)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车辆驾驶证复印件一份(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需要)。

声明:以上提供的复印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3.报名地点

屏山县屏山镇新市分流区天宁路1号

4.报名咨询电话

陶意强(中队长):13684177350

吴德华(指导员):17738162865

办公室 :0831-5882006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经预选合格后,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聘用考核,专职消防员聘用考核分为笔试、体能考核(驾驶员为路考)、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