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山区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实际需要,经龙山区政府批准,龙山区应急管理局和龙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管理专员和消防文员,现公告如下:
一、应急管理专员和消防文员的工作性质
在乡镇、街道从事应急管理工作的应急管理专员主要从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在龙山区应急管理局工作的应急管理专员主要从事应急指挥中心日常运转和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在乡镇、街道工作的消防文员主要从事消防检查工作。为非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计划招聘男性应急管理专员18人,消防文员10人。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1年辽源市龙山区公开招聘应急管理专员和消防文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应急管理工作,自愿从事应急管理工作,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能够自觉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具有辽源市常住户口,常住户口落户时间以此公告发布之日为截至日期;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五)拥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管理以及煤矿、水利、电气、化工、土木、地质工程、冶金工程等应急相关学科专业资质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和消防战士,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35周岁以下复员退伍军人和消防战士,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六)身体、心理健康(无家族精神病史,无纹身),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应急管理专员招聘的体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十)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应急管理专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聘用以及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六、报名及资格条件审核
2021年辽源市龙山区招聘应急管理专员及消防文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5:30)。
2.报名地点:辽源市龙山区政务大厅一楼龙山区考试中心报名处。联系人:刘丽丽 电话:3166892
3.报名所需材料:6个月内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户口簿、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2张,拥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管理以及煤矿、水利、电气、化工、土木、冶金工程等应急相关学科专业资质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复员消防战士须持本人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4.考生错报、漏报、瞒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户口信息、回避等个人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5.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逐一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报名。
(2)辽源市龙山区应急管理局及龙山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报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当场提起申诉。申诉仍不合格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4)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发放报名表,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三)《笔试准考证》
1.《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5:30)。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结果及聘用资格。
3.请考生实时关注报名网站,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受疫情影响,本次招聘现场报名及咨询需佩戴口罩、出示吉祥码与行程码,按照辽源市疫情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