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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嫩江县招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名公告

2017黑龙江嫩江县招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名公告

嫩江县政府网 | 2017-09-30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由总成绩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用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时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四)考核

成立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生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审报名资格,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拟用资格。

(五)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考试顺利、考核确定拟用人选,经嫩江县公开招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七、管理及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临时性用工,实行合同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与嫩江县公安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执行合同工资,月工资1500元。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八、招考纪律

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考试成绩: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资格者;

2.考生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九、成立嫩江县继续公开招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切实加强招考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我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成立嫩江县公开招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峪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刘鹤杰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刘振秀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单连儒 县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

吴亚会 县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占友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 任:单连儒(兼)

成 员:李文利 县人社局主任科员

秦绪伟 县人社局考试中心负责人

管欣宇 县公安消防大队指导员

十、本方案由嫩江县公开招考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嫩江县公开招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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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县公开招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