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20〕13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0〕64号)精神,结合县情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宁都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30名,用以承担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专业应急处置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30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2.自愿从事森林消防、抗洪抢险、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专业处置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4.男性,年龄18-30周岁(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2003年9月1日以前出生)。从事过森林消防事业或参加森林消防专业技能比赛获得省市表彰或持有B1驾照(含B1)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
5.身高1.65米以上(含),身体心理健康,无残疾,双眼裸视4.5以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退役军人和具有扑火等应急救援相关专业特长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管理处罚或被县直有关单位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查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尚未解除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的;
6.有传染性疾病者;
7.色盲、近视眼(裸眼 4.0 以下)及耳聋者;
8.经医学检查确认或经实际考核身体不适应岗位要求者;
三、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1年9月13日招聘公告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等平台发布。
(二)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27日止(休息日正常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现场填写《宁都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队员报名表》(见附件1),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2.报名地点:设在宁都县应急管理局二楼办公室,联系人:罗亮15979797675(微信同号);宋斌华18379749231(微信同号);固定电话0797-682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