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阜康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稳步提升辖区消防灭火救援战斗力,切实发挥合同制消防员作为现有消防国家队主力军有效补充的积极作用,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合同制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灭火救援战斗员,限男性,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限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3年9月13日至2003年9月13日期间出生);持B2级以上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3日至2003年9月3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民族不限。
(三)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3.已被录取无故不报到上岗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解聘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7.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8.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二、招聘职位
灭火救援战斗员(职务代码:202101)
招聘人数:10人。
主要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符合以上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消防部队退伍军人。
(2)2020年全国各军兵种退伍军人且服役期间曾担任各类特种、特型车辆驾驶员。
(3)有大型客车货车司机、汽修工作经历。
(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9:30至2021年9月26日20:00(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门左侧业务受理室。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如实填写《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