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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甘肃庆阳市镇原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10人)

2021甘肃庆阳市镇原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10人)

镇原县人民政府 | 2021-09-26

(四)体检

综合成绩前10名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体检有疑问的可进行复检,体检或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5名待补录人员,依次递补。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人社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以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结果为主。对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程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确定排名,经综合考虑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承诺书。

四、录用管理及劳动关系

(一)对拟聘用人选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为期90天的岗前业务培训,主要包括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体能训练、队列、业务技能、日常管理等。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不合格,予以淘汰,试用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人员管理使用由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庆阳市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管理,享受国家法定假期。招聘人员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由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聘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每期之间采取量化考评与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如个人量化考评不合格、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工作3年内不得提前离职,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采用“混编”模式编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国家行政编制消防救援人员共同执勤。实现准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每月享有轮休待遇,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轮休,并在任务结束后,适时安排补休。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一)招聘人员工资待遇纳入县财政列入业务经费预算,不占国家行政(事业)编制,专职消防员工资收入不低于事业编制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消防员结合每月绩效考评成绩按比例发放2000元左右/月的岗位补助,落实被装费2600元/人*年、伙食费29元/人*天,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人身意外伤害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逐步建立定期增资和职务晋升机制,扣除“六险一金”外,月实际收入约为4800—5200元。

(二)鼓励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职期间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招聘。

(三)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因公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各项工伤及抚恤待遇。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按规定申报。

本次招聘及公告解释权归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六、纪律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宜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影响招聘结果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肃工作纪律。对有下列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招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档案,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聘资格的;

2.招聘人员在体能测试、面试等环节中作弊的;

3.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测试等环节中参与作弊的;

4.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正、公平的;

5.未按照规定实行回避的;

6.有其他违纪行为的。

监督电话:县应急管理局 0934—7121167

咨询电话:县消防救援大队 0934—7124399 712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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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镇原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szy.gov.cn/xxgk/fdzdgknr/tzgg/content_12606